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0-21
根据《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考生在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时要注意以下变化:
一、省级统考变化情况
(一)报考类别
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六种统考类别。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不得跨类别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可以在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两个专业统考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统考方向确定;表(导)演类考生可以在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三个专业统考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统考方向确定。
省级统考对应关系详见《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全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表(试行)》。
(二)考点安排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的考生在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市(州)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舞蹈类、表(导)演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省级统考的考生在贵州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音乐类和书法类省级统考的考生在贵州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的考生在贵州民族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变化情况
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划定。其中: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5%划定;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0%划定;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5%划定;舞蹈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0%划定。
三、部分艺术类专业变化情况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物理、历史本科线执行,并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与省级统考的对应关系,可查看招生高校公布的相关信息或咨询招生高校,分数线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对应省级统考类别执行(如招生高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物理、历史本科线执行,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进行)。
四、平行志愿投档成绩变化情况
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专业),将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分首选科目)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满分750分进行等值折算)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进行投档,其中,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高考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艺术类具体考试招生政策详见《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部如有新规定,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艺术类报名考试等其他事项,请广大考生、家长密切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