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关税司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12-06
关于继续执行关税专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号
经国务院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关税专项优惠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关于继续执行关税专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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