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理工大学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07-31
陕西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陕西省汉中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高等学校,也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汉中周边陕甘川鄂渝毗邻地区具有硕士授予权最早的高校。目前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9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拥有会计、法律、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硕士生导师四百余名,各类硕士研究生一千余人。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设有15个学院和2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62个本科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1个省部共建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秦巴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文科哲学智库、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28个省级研究中心和服务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1亿元。学校馆藏图书223.53万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9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19人。现有双聘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外聘),“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14人;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青年科技新星等荣誉称号获得者40余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始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建成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及研究与服务平台。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参与合作国家级科研项目8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49项,发表学术论文4326篇,其中被SCI等四大索引收录1153篇,出版著作和教材403部,获得授权国家专利1835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7项;获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个。《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陕西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研究生教育支持与投入力度。同时学校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国家的20余所高校建立并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并举办高层次导师论坛和学术讲座。学校为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支持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同时每年均有相当数量的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
当前,学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工程、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大学文化建设工程、党的建设工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面开展创建以工程教育和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努力实现学校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600余名(全日制要求将档案调至我校并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50余名(各学科、专业类别具体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学习。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均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对报考教育硕士的生源限制为: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
(2)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生源不得为大专(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
(3)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跨专业报考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